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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選擇合適的營養補充食品

       選擇保健食品要注意,誇大廣告勿相信。市面上流通許多的「保健食品」或「健康食品」,大家口耳相傳其功效,造成許多人不重視平日飲食,只著重服用健康食品,但是一些坊間的保健食品並未被證實其功效。


衛福部對於「健康食品」有明確的定義及認證,以下是衛福部對健康食品的定義、功效。

一、健康食品的定義與功效

1. 健康食品管理法中所稱的「健康食品」,係指具有保健功效,並標示或廣告其具該功效之食品。法中所稱之「保健功效」,係指增進民眾健康、減少疾病危害風險,且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之功效,非屬治療、矯正人類疾病之醫療效能,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者。

2. 健康食品之保健功效,應以下列方式之一表達:

(1)如攝取某項健康食品後,可補充人體缺乏之營養素時,宣稱該食品具有預防或改善與該營養素相關疾病之功效。

(2)敘述攝取某種健康食品後,其中特定營養素、特定成分或該食品對人體生理結構或生理機能之影響。

(3)提出科學證據,以支持該健康食品維持或影響人體生理結構或生理機能之說法。

(4)敘述攝取某種健康食品後的一般性好處。

3. 衛福部目前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已公告核准可宣稱的保健功效有13項,公告項目如下:護肝、抗疲勞、調節血脂、調節血糖、免疫調節、骨質保健、牙齒保健、延緩衰老、促進鐵吸收、胃腸功能改善、輔助調節血壓、不易形成體脂肪、輔助調整過敏體質。


對於核准通過之「健康食品」須於產品包裝標示「健康食品」字樣及(小綠人)標準圖像、許可證字號、保健功效敘述等相關規定項目,核可產品資訊並公布於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http://consumer.fda.gov.tw/(首頁 > 整合查詢中心 > 食品 > 核可資料查詢 >衛生福利部審核通過之健康食品資料查詢)。


二、保健食品的類型

健康食品:由「健康食品管理法」所規範。

特殊營養食品: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範。

1、健康食品:所謂的「健康食品」是法律名詞,須具有實質科學證據,且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許可,才可以稱為「健康食品」,簡而言之,健康食品會經過產品安全性、功效性評估試驗,所以較具有保障。

2、特殊營養品:指嬰兒與較大嬰兒配方食品、特定疾病配方食品及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得供特殊營養需求者使用的配方食品。簡單說就是給特定族群、需要特定營養素補充的人食用,但一般人想購買攝取也是沒問題的。

3、保健食品:任何商品只要在合法範圍內,都可自稱為「保健食品」。因此部分保健食品雖然可能對維護健康有幫助,但本質上是一般食品,僅能做為營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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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具有保健功效,其產品本質仍然是食品,並不像藥品般具有藥到病除的快速醫療效能」,因此特別呼籲消費者不能將保健或健康食品當作「藥品」來食用,以免身體不適時因延誤就醫而造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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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選購原則

對於購買健康/保健食品,建議民眾兩項原則「三不、三要」

三不:

不要將食品當藥品、不要相信誇大不實及強調療效的廣告、不要自行診斷與治療

三要:

要瞭解自身需要、要看清產品標示、要請教醫師藥師或營養師



資料來源:

1.國健署-老年期營養參考手冊

2.食力網站;該買保健食品還是「健康」食品?這麼多種選擇我該怎麼辦?


來源網址:https://www.foodnext.net/life/health2/paper/5357305894